校内相关部门、各学院:
为做好2024届毕业生档案整理和发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装档材料及要求
1.《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完毕后到学生工作处加盖公章。
2.《学籍卡片》到学院院办领取并盖学院和教务处公章。
3.《体格检查表》到校医院领取并盖校医院公章。
4.《学生成绩卡》到院办领取并盖学院公章和教务处成绩管理专用章。
5.《学生毕业实习鉴定表》到学院院办领取并盖学院和教务处公章。(只针对有学生实习环节的学院)
6.《学位授予证明》到教务处领取并盖学位委员会公章。
7.研究生毕业材料:《硕士成绩单》《研究生学位档案》到研究生院领取并盖学院章;《研究生毕业生登记表》到研究生工作部领取并盖研工部章和学院章。
8.毕业生处分材料由学生工作处送到档案馆装档;组织关系材料由组织部和校团委送到档案馆装档;1—7 项目、奖励、出国、应征入伍等材料由各学院到档案馆装档。
9.考取研究生的学生、专升本的学生须持考取学校的调档函原件办理调档。
二、档案发送
1.毕业生档案由学校统一通过“EMS邮政快递”发放,不受理本人自带或委托代取。
2.毕业生需登录全国高校毕业生去向登记系统报备,学校根据登录信息的地址发送档案。在邮寄之前,各学院需将本学院系统中毕业生登记的档案邮寄详细地址下载,形成统计表格,以电子版形式传至档案馆,档案馆以此统计表为准进行邮寄。
3.发往考研学校、专升本学校、签约国企、事业单位或有档案管理权限单位的毕业生档案,需要填写详细的接收人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4.长春市人才交流中心托管的毕业生档案,由档案馆负责直接送达,接收毕业去向为户籍或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所在地为长春市城区(除双阳区、九台区、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公主岭市)毕业生的档案,另档案里须有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情况相关材料(从全国高校毕业生去向登记系统中下载获得,样式参考附件3)和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即可);吉林省人才交流中心接收长春地区就业毕业生(除四平市和公主岭市) 的档案,且生源地在省外、工作地在长春市的毕业生须拿就业合同和身份证去窗口登记方可接收档案,否则不予接收。
5.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接收省内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的档案(党员组织关系除外),保管时间为三年(自毕业之日起),档案保管期限内,毕业生可随时携带接收证明或调档函等相关材料,到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档案转出手续。档案放置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毕业生须登录智慧就业云平台,进入“档案管理”界面,将毕业生档案信息录入完整方可接收。
三、装档时间及相关安排
1.各学院将材料准备完毕后,档案馆按先后预约顺序安排装档和发送档案。
2.《毕业生档案材料交接登记表》(附件1) 须按班级、学号顺序排列,涉及“休学、降级、退学、考研、应征入伍、出国留学、三支一扶、西部计划或未就业”等学生须在“备注”栏填写清楚。
3.档案存放在长春市人才交流中心的毕业生,需要填写《2024届长春市人才高校毕业生存档人员统计表》(附件2)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去向登记信息》(从全国高校毕业生去向登记系统中下载获得,样式参考附件3)。
4.档案存放在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毕业生,需要填写《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4届长春大学毕业生档案移交名册》(附件4)。
5.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19390041386
附件:
略
长春大学档案馆
2024年5月20日